关于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为了保障寒假春节期间安全,校(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放假前组织一次校(院)安全大检查和部门自查自改活动。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严防严控,确保校(院)安全。努力做到安全第一、防范为重,力争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让教职工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自查方式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放假前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进行安全自查自改,并迎接校(院)集中安全检查。
二、检查内容
1、防盗检查:办公室门窗安全,贵重物品保管措施,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2、防火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保管情况;电源线路,老旧楼宇及办公室电源使用用情况;消防器材,施工单位防火措施等;特别是充电安全和临时聘用人员的用电安全。
放假期间禁止私接电源、违规用电、远离校区要断闸断电。
3、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教职工就餐安全。
4、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生产无隐患、无事故。
5、其他检查: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做好会客登记;认真检查水电安全,保障水电、网络等设施无故障;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教职工出行安全;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要求
1、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高度重视,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要采取各种形式对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各部门必须落实值班制度、严防严控,织牢疫情防控网,防流动人员、严管严控,并要有假期应急预案。
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