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提醒
交通安全提醒
一、进出校园车辆必须遵守交通秩序,遵守行人和非机动车优先通行的原则,机动车须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非机动车须避让行人。
二、进出校园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应各行其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安全有序、文明通行。
三、驶入校园的各类机动和电动车辆等须具有完备的手续,车况正常、安全性能良好,进入校园时应减速慢行(机动车限速5公里/小时),禁止鸣笛,先观察,后通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保卫处将对出入校园的机动车辆进行定期检查、排查,严格控制非本单位、无关车辆进入校园,对车辆在校内的交通秩序和停放秩序进行督查和整治。
五、校内职工车辆按要求将《通行证》摆放在前挡风玻璃内,并显露其“编号”,便于保卫处查验车辆和处理与该车辆有关事宜,确保教职工车辆安全。
六、请全校教职工、居民从自身安全做起,提高安全意识,加强防范,自觉维护校内交通安全环境,抵制违法和不文明的交通行为。
保 卫 处
2015年5月25日
撰稿:保卫处 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