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深入开展普法乡村行活动
在全国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之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依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安排, 5月30日,校(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主任王彩梅、副主任雷海虹等一行8人到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开展普法活动。
活动中,省妇联系统“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校(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讲师封娟,以《学习<民法典>合同编 助力乡村振兴》为题,从合同编对乡村振兴的作用出发,介绍了合同的基础知识,并用具体案例串联起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常见风险点,最后就镇、村当前经常遇到的合同法律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商洛市商州区牧护关镇机关干部,行政村和社区的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以及驻村干部共70余人参加了普法宣讲。
同时,围绕助力促进乡村振兴、落实“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保护企业产品商标等主题,校(院)法学与社会治理教研部主任王彩梅、副主任雷海虹等人进行调研,并与校(院)驻村工作队、小韩峪村党员干部及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此次普法乡村行,既是校(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重点内容,也是赴定点帮扶村镇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志愿服务的实际举措,更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具体行动。镇、村党员干部纷纷表示,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老师的课讲的接地气、吸引人、非常好,希望能够持续开展,通过此活动也进一步强化了法治思维,深化了对常见合同法律问题的认识,对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起到积极作用。
撰稿:杨继峰 编辑: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