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郑重承诺的通知
关于党员干部向党组织作出郑重承诺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各支部:
2月8日,省委领导同志对我校《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处置秦国刚事件指示精神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党校每一位同志都要承诺做一名合格的党校干部。
另,按照省纪委、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整治“会所中的歪风”工作的通知》要求,从严要求和管理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四个严禁”,即: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将公务接待安排在私人会所,严禁公款报销在私人会所消费支付的费用,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党员干部要向党组织就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作出郑重承诺。
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承诺书,由各部门、支部统一组织签定工作。承诺书签定完成后,请以部门或支部为单位于3月3日前将承诺书送交直属机关党委。
附:省委党校员工承诺书
_140226084933.doc

校直属机关党委 校纪检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