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领导干部、公职人员
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切实推动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发展,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省委组织部、宣传部、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2012年全省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要求,决定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形式
1、时间:2012年12月4日上午9:30-11:00。
2、形式:参考人员利用个人办公电脑,通过登陆无纸化普法考试系统参加考试。(注:点击校园网主页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链接即可进入系统界面)
二、考试对象及范围
1、考试对象: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无特殊情况均应参加。
2、考试范围:《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三、实施步骤
1、安装调试阶段
信息中心协助机关党委共同完成普法考试系统的安装与调试,按要求完成数据的接收、录入和上报工作。11月28日,由机关党委负责完成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的系统贯通调试和模拟考试工作。
2、集中培训阶段
系统安装调试到位后,机关党委将组织一次无纸化普法考试系统操作培训,确保每名参考人员掌握操作方法。
3、考试实施阶段
12月4日上午9:30-11:00,所有参考人员利用个人办公电脑按时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无纸化普法考试,省委依法治省办将对参考人员的成绩进行存档、通报和公布。
四、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是实施“六五” 普法规划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现实需要。今年是实行无纸化普法考试的第一年,考试形式与以往有很大区别,所有参考人员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精心准备,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考试工作。
2、注重日常法律学习。普法考试系统设置了量化学法的考核标准,有“浏览时长、学习次数、课堂练习”三项考核指标,只有完成了以上三项指标,获得相应的学分,才能参加普法考试。所有参考人员从2013年起要注重抓好日常法律学习,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使法律学习经常化,确保年度学法用法及考试任务的顺利完成。
3、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参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既要保证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也要确保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使工作与学习有机融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请各部门务于11月29日前将参考人员名单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肖祯 电话:85378061
机 关 党 委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