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开展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升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二、 方法步骤
1.抓好学习,统一思想。各党支部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三届八次会议精神,学习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校(院)的使命责任,强化忧患意识,激发斗争精神,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 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还要注意应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3.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全体党员都要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主体责任,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坚持把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提出整改方案。
4.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上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总结报告一年来工作情况、对照检查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支部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党员个人自我批评、党员相互批评要讲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表现,用具体事例说话,指出问题和不足。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测评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优秀”占比不超过三分之一,评定结果应向党员本人反馈。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三、有关要求
1.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组织工作。要按照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要求,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的校(院)领导参加本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提前将开会时间、地点通知本支部党员,提醒党员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1年1月29日前完成,并及时将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翟国莉 电话:85378014
3499拉斯维加斯的网站(陕西行政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