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省纪委对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根据省纪委和驻部纪检组《关于紧盯2019年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我校(院)廉洁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五一、端午期间,是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关键节点。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编发廉政短信微信、转发学习案例通报等方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省纪委近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以及近期省委关于全省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对党员干部早教育、早警示、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深刻汲取教训,自觉用中省纪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要求规范行为,树牢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
二、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五一、端午期间更是作风问题的易发期和多发期。校(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约谈提醒关键岗位的负责人,层层把好关口,压缩节日不正之风隐匿空间。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兑现绝不违规收送礼金的承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机关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接受“一桌餐”“老板家宴”吃请,利用内部食堂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杜绝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借学习培训调研考察之机公款旅游等问题。同时,严格落实中央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和省委“十条措施”精神,并严肃追责问责。
三、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置。机关纪委将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遇有特殊情况,立即请示报告,确保第一时间处置妥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查实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人和事,一律实名通报曝光。对落实责任不力,导致管理对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五一、端午期间,请如实向驻部纪检组和校(院)机关纪委反映“四风”问题。
(1)向驻部纪检组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
中共陕西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律检查组(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邮编:710054);
举报电话:(029)63905643/63905651;
举报邮箱:sxswzzbjjz@163.com。
(2)向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85378063;
举报邮箱:shxswdxjjz@163.com。
本《通知》已公布在校(院)网“通知公告”滚动栏中,同时也可进入校(院)网二级链接:组织机构——机关党委——最新消息中自行下载打印学习。
校(院)机关党委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