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转发 〈省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转发
〈省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支部):
现将《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转发〈省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做好提醒教育,谨防节日腐败。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廉洁过节,各部门(支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发生。
一、强化警示教育。各部门(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等,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牢固树立廉洁意识,从《通报》中汲取深刻教训,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党员干部接受“一桌餐”“老板家宴”吃请、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机构公款吃喝以及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等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支部)要结合开展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问题专项治理进行“回头看”工作有关要求,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生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具体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驻部纪检组将结合开展“回头看”工作,在端午节前后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思想不重视的、工作不扎实的、效果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附:省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机关党委
2018年6月14日
省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问题的通报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推动节日风清气正,现将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 省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任、省工程咨询中心原主任赵小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赵小华担任省工程咨询中心主任期间,于2014年6月主持会议,研究通过违反有关规定的绩效工资分配暂行办法,当年该中心给职工超额发放绩效工资,共计238.41万元。经赵小华同意,该中心还违规给职工发放误餐补助,共计11.04万元。2018年2月,赵小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 汉中市汉台区公证处违规发放绩效工资和购物卡问题。2013年8月至2017年7月,该处违规给工作人员发放绩效工资,共计119.48万元。2015年,该处先后三次违规购买面值为100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工作人员,共计3300元。2018年5月,该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张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王安润、市场管理科干部张宗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2016年12月,王安润、张宗林接受民间社团宝鸡市网吧协会邀请,以推动网吧转型升级业务为由,赴海南学习考察。12月18日至25日,王安润、张宗林未进行业务考察,而是在海口、三亚等地游玩,花费共计1.16万元,由该协会承担。2017年12月,王安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宗林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4.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雁塔区管理部主任畅浩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活动问题。2013年4月,畅浩军接受有业务往来银行邀请,组织该部6人到湖北省郧西进行拓展训练。2015年7月,畅浩军再次接受该银行邀请,组织该部4人到安康游玩。两次花费共计1.08万元,均由该行支付。2018年2月,畅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赔。
5. 榆林市清涧县粮食局正科级干部、原局长孔信前、会计白彩霞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9月,孔信前、白彩霞赴哈尔滨参加粮食交易合作洽谈会后,绕道至漠河、长春等地旅游,花费共计4200元,在单位报销。2018年4月,孔信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白彩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6. 铜川市耀州区天宝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党小平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6月,党小平主持会议研究决定,用公款给该中心考上大学的职工子女发放奖金,截止2017年,共计发放1.05万元。2018年4月,党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 渭南市澄城县医院门诊办主任菊向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7年12月,菊向红通过手机短信向232人发送其祖母去世消息,治丧期间违规收受礼金,共计6740元,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菊向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
8. 咸阳市武功县供销联社超人数陪餐、超标准接待问题。2017年9月,该社在接待一行15人的调研考察组时,陪餐人员超出规定人数17人,实施超标准接待。2018年5月,作为此次接待负责人,该社副主任田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务股股长张顶西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