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月4日(周一)下午3:00,审核2021年春季学期主体班次教学计划。地点:1号行政楼二层大会议室。承责部门:教务处。
2. 1月6日至1月13日,开展2020年校(院)年度考核。承责部门:组织人事处。
注:具体以会议通知为准
校(院)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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