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定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我校(院)2020年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定专项课题经过个人申报、部门审核推荐,科研处依据项目申报人专业基础、研究方向、前期成果,并充分考虑承担在研项目以及往年完成课题情况,确定20项课题立项,经报校(院)领导同意后,现将课题立项目录(附件)及课题研究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完成形式
6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并附500字以内的观点摘要。
三、经费资助及结项要求
1、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000元。课题按时完成后,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结项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合格及以上等次准予结项并报销经费。不合格等次的课题成果经负责人修改后进行再次验收,专家鉴定费由课题经费支出。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经费不予报销。经费报销办法同校级课题相一致。
2、结项结果为优秀、良好等次,分别按2000元/项、1000元/项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积极为课题研究创造条件,督促课题研究进度,确保课题按时优质结项。各调研组在调研过程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护和各项安全工作。
联系人:李 焕 联系电话:85378917
邮 箱:dxxykt@126.com
附件:《2020年度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暨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决定专项课题立项目录》
2020年来陕讲话专项课题立项名单.xlsx
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