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严明过节纪律、坚决纠治“四风”工作安排部署,按照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五一”“端午”期间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驻组纪监函〔2020〕6号)要求,现就我校(院)认真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过节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定。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对《党章》《准则》《条例》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努力实现知行合一、学用贯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2020年关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安排,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近期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深刻汲取教训,树牢廉洁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
二、紧盯关键重点,强化防控力度。要严格落实校(院)关于疫情防控各项举措,紧盯公务用车管理等事务和单位食堂等点位,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等“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成果,坚决杜绝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以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跟风表彰、过滥表彰和“搭车”发放补助等行为;重点防范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等形式主义问题。持续做好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严肃查处。
三、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约谈提醒关键岗位负责人,层层把好关口。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兑现绝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绝不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承诺、绝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承诺,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校(院)机关纪委将紧盯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等“节日病”,以及以拉动消费之名滥发津补贴和福利、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和随机检查,对顶风违纪的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双节”期间,如发现“四风”问题,请如实向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和校(院)机关纪委反映。
1.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029)63905643,63905691
举报邮箱:sxswzzbjjz@163.com
2.校(院)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29)85378343
举报邮箱:shxswdxjjz@163.com
请各党支部从校园网“通知公告”或机关党委“最新消息”中下载本《通知》,并及时传达到所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附件: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中共陕西省委学校(陕西行政学院)
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