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根据西安市和雁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要求,为确保校(院)教职工及家属院人员的安全,经请示校(院)领导同意,现就校(院)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通报西安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夯实工作落实责任,并准确统计上报相关数据。
2.即日起,全面加强校园管控措施,严格门禁管理制度,倡导教职工和家属“非必要不离市,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3.实行弹性工作制,非必要不到校。封控区域内人员不到校,可居家办公。
4.各处级部门要严格控制到校办公人员数量,确因工作需要开具单位工作证明,由总务处负责办理。校区临时出入证由保卫处负责办理。
5.各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行日报告制度,对于出现特殊情况的及时上报。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年终考核有关事宜,安排有工作任务的人员上班,并做好值班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服务外包企业组织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
6.小寨校区、友谊校区和纬二街家属区,由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好防控措施。
7.上班人员早餐和午餐实行盒饭保障,严禁堂食。每天下午3时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上班人员情况,报送次日就餐人员名单,确保上班人员能够顺利取餐(报餐联系人:乔梅;电话:13992825959,同微信号)。
8.疫情期间,请大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西安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知
校(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