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9拉斯维加斯的网站(陕西行政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科研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在职教研人员科研工作积极性,激励多出精品力作,不断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和咨政服务效能,根据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省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解读“科研成果评估要点”》,结合校(院)《科研咨政工作评奖办法》,拟组织开展我校(院)2020-2021年度科研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参评范围
(一)科研工作组织奖:2-3个。参评范围:10个教研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及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未完成年度科研工作任务的部门取消参评资格。
(二)优秀科研成果:按照不高于申报数量50%奖励。参评范围为我校(院)教职工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公开发表的高层次论文、调研报告(核心期刊仅限南大、北大、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在省级党报党刊发表的论文限报1篇,报纸字数必须在2000字以上)。
(三)优秀咨政成果:按照不高于申报数量50%奖励。参评范围为我校(院)教研人员完成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委、省政府相关部门采纳(采用)的调研报告;或通过相关渠道报送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的咨政报告,以及产生良好咨政效果的课题成果。
(四)科研标兵:5名(含40周岁以下青年标兵)。参评范围为我校(院)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校(院)《科研咨政工作评奖办法》(陕校办发【2018】23号)第五项要求,由科研处提出推荐人选名单。
本次评奖所涉成果发表(出版)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校(院)领导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不参加此次评奖。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4月10日至20日)
除科研标兵奖项外,各奖项均采取自愿申报原则。申报各奖项的个人及教研部门需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经所在部门领导审签并盖章后报送科研处。
(二)复核(4月20日至25日)
科研工作组织奖:由科研处根据文件要求对《申报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并按计分排名顺序提出获奖名单初步意见。
(三)评审(4月25日至5月10日)
优秀科研成果奖:由校(院)学术委员会学科组进行初评,所有成果按不高于申报数量50%给予奖励,按照1:2:3比例分别提出一、二、三等奖推荐意见,由校(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复评。
优秀咨政成果奖:由科研处根据文件规定对《申报表》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由校(院)学术委员会学科组进行初评;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中央部委采用的成果直接列入评审范围;所有成果按不高于申报数量50%给予奖励,按照1:2:3比例分别提出一、二、三等奖推荐意见,由校(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复评。
科研标兵奖:以完成的年度科研工作量为基础,参照完成的高层次科研成果、省部级以上课题以及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赋分排序,综合确定获奖名单。
(四)审核(5月中下旬)
各奖项推荐意见经校(院)委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获得一等奖的科研(咨政)成果推荐上报参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优秀科研(咨政)成果评奖。
(五)表彰
在教师节期间对获奖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科研工作组织奖的部门须认真填写《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按相关要求和计分标准自行打分。
(二)优秀科研(咨政)成果奖申报要求
1.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每人限报1项,可同时报送合作成果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名申报)。
2.教材类科研成果主编须为我校(院)教研人员,同时须在我校(院)教学中使用并取得较好效果。
3.与校(院)外人员合作成果仅限我校(院)作者实际撰写部分参与评奖。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与此次评奖。
5.须同时报送成果原件及相关佐证材料。
(三)请各部门及时传达学习文件,认真组织动员所属人员积极申报;同时按照学术道德规范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及其科研(咨政)成果严格把关,确保评奖结果客观公正。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1.表格下载:《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优秀咨政成果申报表》《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请在科研处二级网站“表格下载”栏自行下载。
2.请将《申报表》及参评成果原件装入档案袋,并注明姓名、部门、成果目录、发表(出版)单位及时间(如成果原件已兑付高层次随时奖请予注明)。
3.个人的申报材料须交由部门集中汇总,并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科研处,过时不再受理。
联系人:杜 娟 85378621 13359280693
附件:1.《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1.docx
2.《优秀咨政成果申报表》
附件2.docx
3.《科研工作组织奖申报表》
附件3.docx
3499拉斯维加斯的网站(行政学院)科研处
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