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统计的通知
各教研教辅部门:
为做好我校(院)2022年下半年科研工作量统计,及时为计算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提供重要依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工作量统计依托校园网:“智慧校园”—“科研管理”—“我的工作量申报”为平台,采用个人网上填报、科研处集中审核的方式进行。请按照要求根据操作流程,分类逐项填报后提交即可。为保证申报顺利,请使用IE或360浏览器,如下图所示点击浏览器右上角切换为“兼容模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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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工作量统计依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陕校办发〔2019〕50号文件)及《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补充规定》(陕校办发〔2021〕18号文件)(详见科研处二级网站制度汇编)执行。此次申报的科研成果出版或发表时间范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填写内容和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我校(院)《学术规范》严肃处理。
三、学术报刊认定依据我校《学术报刊认定办法》(陕校办发[2019]48号)执行。论文、调研报告类成果申报须同时拍照上传发表刊物原件封面或报刊完整版面、目录页、文章内容等;专著、教材类成果必须拍照上传封面、版权页以及能够说明参与人完成具体章节的《前言》或《后记》等内容(章节中的合作部分请注明分配比例,可用小数点表示)。合作成果须由第一作者、主编或项目负责人填报,并按要求填写所有参与人排名顺序及承担任务情况,其他参与人不用申报。
四、参加学术会议论文获奖、获得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采用的咨政成果申报,须拍照上传相关会议通知、获奖证书、采用证明等佐证材料(不含相关单位开具的证明)。
五、属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宣传报道、消息、通讯等不列入科研工作量统计。
六、在填报过程中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可在科研处网页“表格下载”栏目观看“工作量申报操作视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工作。如有技术方面问题请与信息技术部联系,有政策方面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七、为了确保科研工作量统计准确无误,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人申报并经科研处审核通过的科研工作量必须经过认可程序(自行下载打印表格,签字确认后交所在部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处沟通。届时未经本人认可的,科研处将以科研工作量申报系统统计数据为准。
八、为了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科研工作量及时统计到位,不影响本人绩效工资及时兑现,请各部门务必将《通知》传达到每位教研人员,即日起开始集中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收齐表格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科研处109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凡因个人原因在本年度未申报科研工作量,影响年度考核奖金及绩效工资的后果自负。
特别说明:科研工作量统计是日常业务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科研成果后,可随时申报,工作人员及时审核,以缓解年终集中申报,人多量大的压力。
信息技术部联系人:姚欢 15619651968
纪乐 13152337670
科研处联系人:杜娟 85378621 13359280693
邵力军 85378051 13772490840
附件1:科研工作量填报操作流程 科研工作量填报操作流程.mp4
附件2:工作量上传图片模板 工作量上传图片模版.mp4
科研处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