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推荐和 校(院)“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担当作为、拼搏奋进,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按照校(院)工作安排,拟于“七一”前,同步开展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推荐和校(院)“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直机关“两优一先”推荐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全省“两优一先”推荐和省直机关“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陕直工〔2021〕4号)要求,以党总支为单位,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所属党支部和党员进行推荐(推荐对象不限于本党总支,可在全校范围内产生),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各2名,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1个。
这次表彰的对象主要从近5年来已经表彰或今年“七一”拟表彰的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中推选。推荐省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应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教学科研咨政中有突出表现和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贡献者倾斜,推荐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党支部应优先推荐。
机关党委将在各党总支意见基础上,综合考虑党建工作水平、工作事迹的先进性和典型性等因素提出拟推荐对象建议名单,经机关党委会会议研究后报校(院)委会研究审定,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于5月20日前上报省直机关工委。
二、校(院)“两优一先”评选表彰
(一)表彰名额
在职党员名额按照5%的比例计算,离退休党员、学生党员按3%的比例计算。拟表彰校(院)优秀共产党员5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6名,先进党支部11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校(院)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校规校纪,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忠诚党的干部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在新时代追赶超越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中奋勇争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苦干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校(院)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校(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务工作,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党的建设工作安排,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并带头参加校(院)各项活动,善于探索创新新时代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校(院)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认真落实校(院)委会工作部署,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并取得显著成绩,在开展“对标定位、晋级争星”和“党员管理积分制”活动中成效明显;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范围包括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校(院)机关党委管理的所有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表彰范围为全校(院)的专兼职党务干部,原则上从基层一线的党员中推荐产生,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先进党支部在全校(院)范围内推荐产生,五星级党支部优先推荐;四星级党支部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和校(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也可推荐。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条件,先以党支部为单位民主推荐,再召开党总支委员会研究推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召开机关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表彰对象建议名单,报校(院)委会研究审定表彰对象,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各党总支、支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发挥好领导和把关作用,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规范有序、风清气正。
(四)表彰方式
校(院)做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奖章、奖牌。
(五)材料报送要求
以党总支为推荐单位,须报送的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报告内容请参考附件2);
2.校(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推荐审批表(一式2份)。
请各党支部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党总支,各党总支5月8日前报送至机关党委。
联系人:袁 燕 田兴涛
电 话:85378976 85378272
附件:1.2021年度 “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名额分配表
2.关于“两优一先”推荐情况报告(模板)
3.校(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
支部推荐审批表
3499拉斯维加斯的网站(陕西行政学院)机关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