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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在全校(院)开展第二个纪律 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0 10:59:21 分享到:

关于印发《在全校(院)开展第二个纪律

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处级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校(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工作实际,制定的《在全校(院)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处级部门),认真抓好本方案明确的各项“规定动作”内容的落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所在部门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实现教育对象全参与、全覆盖。并按要求时限及时报送本部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情况。

 

 

校(院)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在全校(院)开展第二个

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纪发〔2019〕5号)要求,结合我校(院)实际,现制定全校(院)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紧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下统称主题教育)的五个方面具体目标特别是实现“清正廉洁做表率”,以“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表率”为主题,以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等反面典型和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及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查处的典型案件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以案说纪,促使党员干部以案为戒、汲取教训,警钟长鸣、干净干事,为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奋力追赶超越、建设一流省级党校(行政学院)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参加对象

校(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三、时间安排

2019年7月5日(星期五)至9月中旬。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抓好个人自学。全体党员、干部自主调整把握时间,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际,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中之重,从7月5日至9月上旬,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式,结合主题教育的学习安排,原原本本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特别是要结合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读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真正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召开集体学习讨论会。以纪律教育为主题,都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利用8月30日(星期五)主题教育活动,安排一次集体(扩大)学习讨论会;各处级部门在7月9日(星期二)至12日(星期五)组织所属的公职人员学习。校(院)、处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对照纪律要求,认真检视问题,重点做到“五查五看”:理想信念,看是否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查“两个责任”,看是否做到从严治党、正风肃纪;三査纪律规矩,看是否做到严守党纪、清正廉洁;四查作风建设,看是否做到从严律己、以上率下;五查担当作为,看是否做到勤政有为、推进发展。

(三)举办主题党日活动。9月4日(星期三)至6日(星期五),各党支部、各处级部门要围绕“学党章、知党规、严党纪”,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名党员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自省自戒、自警自励,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深刻剖析反面典型,以案例明法纪、促整改,发挥警示作用”的要求,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利用7月5日(星期五)下午主题教育读书研修班第三次学习研讨会,组织安排观看胡志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和下午3:00,由机关党委协调组织各处级部门公职人员,分两批在校(院)大礼堂集中观看胡志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观看警示教育片后,校(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要组织讨论、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对照警醒。

五、有关要求

处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表》(见附件)明确的各项“规定动作”,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参与、全覆盖。要加强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纪律教育氛围。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化解主题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宣传及暑假期间人员分散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开展纪律教育和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各党支部、各处级部门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情况,于9月11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报机关党委(二号行政楼307室)。

联系人:刘国栋、杨惠敏,联系电话:85378343。

 

附件: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活动内容

时 间

参加对象

具体安排

要  求

一、认真抓好个人自学

7月5日

(星期五)

9月上旬

校(院)全体公职人员

自学:

必学篇章。

结合主题教育安排,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重中之重,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

二、召开集体学习讨论会

8月30日(星期五)

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

严格对照纪律要求,认真检视问题,重点做到“五查五看”:一查理想信念,看是否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查“两个责任”,看是否做到从严治党、正风肃纪;三査纪律规矩,看是否做到严守党纪、清正廉洁;四查作风建设,看是否做到从严律己、以上率下;五查担当作为,看是否做到勤政有为、推进发展。

7月9日

(星期二)至

7月12日

(星期五)

各处级部门所属公职人员

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

活动内容

时 间

参加对象

具体安排

要  求

三、举办主题党日活动

9月4日

(星期三)

9月6日

(星期五)

各党支部、各处级部门)的全体党员、干部

围绕“学党章、知党规、严党纪”,举办主题党日活动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校(院)每名党员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自已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自省自戒、自警自励,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7月5日

(星期五)

下午3:00

校(院)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

主题教育读书研修班第三次学习研讨会,组织观看胡志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

观看警示教育片后,校(院)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要组织讨论、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对照警醒。

8月28日(星期三)

上午9:00

行政部门、教辅部门所属的公职人员

在校(院)大礼堂集中观看胡志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

8月28日(星期三)

下午3:00

教研部(所、中心)、高职教育部所属的公职人员

 

关于印发《在全校(院)开展第二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7.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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