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陕校发〔2018〕40号
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处级部门:
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纪发〔2018〕12号)和省纪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组《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驻组纪发〔2018〕32号)要求,现就我校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为主题,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底线共识和思想自觉。
二、时间安排
2018年7月1日—31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在7月16日之前)。
三、教育对象
全体党员、干部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重点是领导干部。
四、活动方式
1.系统学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全体党员、干部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方式,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所列篇目为学习内容,重点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巡视工作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电子版已在秦风网发布,请点击下载,下载路径为:进入秦风网,找到“在线学习”栏目,点击“廉政法规考试”,下拉即可找到《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
2.讲一次纪律教育党课。邀请专家学者紧扣活动主题,围绕学习内容讲一次纪律教育课,引导党员干部明确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自觉。纪律教育党课拟于7月9日下午进行,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正高职人员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举办一次专题讨论会。围绕“纪律要求什么、约束什么?我该做什么、怎么做?”,安排一次校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专题讨论,并在7月9日至11日,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与正高职人员开展专题研讨。通过开展大讨论,引导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做到严守纪律。校委会专题讨论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党员学习《陕西省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资料(2018年第一期)》,讨论、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对照警醒。7月13日上午,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前往西安市碑林博物馆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5.开展一次纪律知识测试活动。围绕学习内容,组织开展一次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知识测试,以测试促进、检验学习效果。省纪委将在七月中旬下发纪律教育测试题,届时将印发给校级领导及各处级部门。由各处级部门组织所属教职工参加测试答题,做到人人参与答卷、人人受到警醒。各处级部门于8月1日前,集中收缴测试答卷并报机关纪委。
六、有关要求
各处级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教育对象全参与、全覆盖。要加强教育宣传,营造浓厚的纪律教育氛围。各处级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化解暑假期间人员分散与纪律教育宣传学习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开展纪律教育和开展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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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