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99拉斯维加斯的网站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暂行管理办法
陕校发[2014]88号
挂职锻炼是促进干部增加阅历、丰富经验、提升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我校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挂职锻炼的目的
使优秀干部通过在实际工作部门挂职,深入基层实践,了解民情社情,掌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一步开阔视野、磨练意志、积累经验,不断提高其组织领导和教学科研能力。
二、挂职锻炼的形式
选派干部挂职锻炼采取组织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一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选派优秀干部到县(市、区)挂职;二是积极与各市组织部门联系,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安排不同职务(职称)层次的干部到各市、县挂职;三是积极选派干部到我校扶贫村,参与帮扶挂职。
三、选派条件
政治素质优良,思想品行端正,工作作风过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全省选派挂职干部,按照省上规定的挂职条件选派干部;我校联系组织的干部挂职,原则上处级不超过50周岁,科级不超过45周岁。教研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挂职时间和职务安排
省上统一安排的挂职时间,按规定期限执行;我校组织安排的挂职,按安排计划执行。
职务安排原则上平职级安排或高职低挂。
五、考核和管理
(一)干部挂职期间,日常管理由挂职单位及地方党委负责,我校同时实行跟踪管理;挂职期满后,由双方单位共同对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政治表现、思想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进入本人档案,作为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的重要依据。
(二)挂职干部定期向组织人事处和原所在部门报告思想工作小结,挂职期满后,应进行全面总结并按要求填写《挂职锻炼工作总结鉴定表》。
(三)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职务、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同时每月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补贴,并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四)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一般不再承担原单位的工作。
六、要求
(一)挂职干部要珍惜锻炼机会,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组织纪律,不得无故离开挂职岗位,挂职半年的,在挂职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个月;挂职一年以上的,每年在挂职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因故确需请假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二)挂职干部要虚心向挂职单位干部群众学习,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接受挂职单位和地方党委的管理。
(三)挂职干部要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各项工作,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和专业特长,为挂职单位提供智力支持,通过挂职锻炼,真正达到丰富基层工作经历和积累群众工作经验的目的。
本办法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