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有效落实,弛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各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立足抓早抓小,开展谈心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严于律己,教育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强化教育管理。各党支部要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特别是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深刻汲取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全校(院)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各项制度和纪律规定,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严禁“不吃公款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收送蟹卡、提货卡等,严禁餐饮浪费行为,推动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四是严肃监督执纪。校(院)机关纪委将持续畅通监督渠道,受理信访举报,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和重点岗位开展监督检查,对查实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存在“四风”问题的人和事,一律实名通报曝光,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举报方式:
举报信箱: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路南段10号;
邮政编码:710054;
举报邮箱:sxswzzbjjz@163.com。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机关纪委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29)85378343;
举报邮箱:shxswdxjjz@163.com。
各党支部可通过校园网进入二级链接“组织机构”栏目,在机关党委的“最新消息”中下载本《通知》。
附件:1.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节约粮食、制止餐
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通知》
附件1.docx
附件:2.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
通报7起典型案例
附件2.docx




